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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聲器的配置廣播揚聲器原則上以均勻、分散的原則配置于廣播服務區(qū)。其分散的程度應保證服務區(qū)內(nèi)的信噪比不小于15dB。 通常,高級寫字樓走廊的本底噪聲約為48-52 dB, 超級商場的本底噪聲約58-63 dB。 繁華路段的本底噪聲約70-75 dB。 考慮到發(fā)生事故時,現(xiàn)場可能十分混亂,因此為了緊急廣播的需要,即使廣播服務區(qū)是寫字樓,也不應把本底噪聲估計得太低。椐此,作為一般考慮,除了繁華熱鬧的場所,不妨大致把本底噪聲視為65-70dB(特殊情況除外)。照此推算,廣播覆蓋區(qū)的聲壓級宜在80-85dB以上。 天花揚聲器的靈敏度級在88-93dB之間;額定功率為3-10 W,以90dB / 8 W匡算,在離揚聲器8m處的聲壓級約為81dB。 在天花板不高于3m的場館內(nèi),天花揚聲器大體可以互相距離5-8m均勻配置。 如果僅考慮背景音樂而不考慮緊急廣播,則該距離可以增大至8-12m。 另外,適用于中國大陸的火災事故廣播設(shè)計安裝規(guī)范 (以下簡稱‘規(guī)范’)有以下一些硬性規(guī)定:“走道、大廳、餐廳等公眾場所,揚聲器的配置數(shù)量,應能保證從本層任何部位到最近一個揚聲器的步行距離不超過15m。在走道交叉處、拐彎處均應設(shè)揚聲器。走道末端最后一個揚聲器距墻不大于8m”。(轉(zhuǎn)自網(wǎng)絡(luò)) 上一篇廣播安裝要求下一篇廣播揚聲器在實際項目中的選用 |